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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资讯     |      2024-09-05 05:33

  和记app官网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供应链服务以消费品进出口贸易为主,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聚焦生活消费品,致力于提供全供应链一站式增值服务。2022年1-12月,全国纺织服装累计出口3,233.40亿美元,增长2.60%,其中纺织品出口1,479.50亿美元,增长2.00%,服装出口1,754.00亿美元,增长3.2%(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2022年1-12月,公司纺织品服装的营业收入为36,571,178,629.54元,占营业收入85.53%,同比增长7.31%。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进出口主营业务不动摇,积极提升货源基地层级,加快实施海外布局战略,紧抓发展机遇,在缅甸、越南、柬埔寨、埃及等多个关键节点建设货源基地,推动公司从“中国供应链整合”向“世界供应链整合”转变。下一步,公司将继续聚焦东南亚,进一步扩大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同时,公司高度关注合作客户所在国以及货源基地所在国的经济动向以及政治形势,依托中信保的政策保障和避险工具,力争信保全覆盖,建立全过程监控的风险预警机制,为公司业务的安全保驾护航。

  作为供应链组织服务商,公司以供应链为核心载体,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开拓创新求突破,不断做精做优供应链管理。公司轻资产方式的组织管理覆盖设计、打样、生产、储运、保险等整条产业链,追求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的推进落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作为公司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平台,主要从事电池材料以及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瑞泰新材主要从事电池材料以及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瑞泰新材实现营业收入6,134,955,777.34元,同比增长1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76,904,489.03元,同比增长2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2,267,955.56元,同比增长30.18% (以上数据为瑞泰新材合并报表数据) 。

  瑞泰新材生产的电池材料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硅烷偶联剂产品主要包括氨基硅烷、酰氧基硅烷、环氧烃基硅烷等。在锂离子电池材料方面,瑞泰新材作为该行业的先入者,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材料的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核心技术,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及工艺精度,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并已与宁德时代、LG新能源等国内外头部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在硅烷偶联剂方面,瑞泰新材作为国内高端有机硅材料供应商,已经进入了杜邦、GE、道康宁、欧文斯科宁、米其林、钟渊、PPG等国际大型化工企业的供应商名录,能较好地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坚持做精做强供应链服务和化工新能源业务,业务结构、市场结构、商品结构和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有效防范和控制了风险,提升了公司经营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2年,世界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经贸环境动荡不安,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我国外贸进出口面临需求下降、订单转移等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冲击,纺织行业综合景气情况有所波动;同时,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增加、市场需求疲弱、原料成本高位等不利因素交织,对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形成巨大挑战。

  我国纺织服装在国家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和稳经济、稳出口政策的支持鼓励下,以及在出口价格拉升、RCEP新机遇和跨境电商新模式等因素推动下,克服诸多困难阻力,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保住增长。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22年全国纺织服装累计出口3,233.40亿美元,同比增长2.60%。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公司的纺织品服装业务抓住机遇挑战,凭借自身强大的产业基础、配套完整的海内外货源基地建设及“贸、工、技”一体的服务模式,抢抓订单,与行业发展保持一致的步调,推动公司纺织服装出口实现了稳中向好发展。

  作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十分重视化工新能源的发展。在电池材料方面,根据研究机构EVTank统计,2022年中国电解液出货量达到89.1万吨,瑞泰新材和天赐材料、新宙邦及比亚迪处于第一梯队; 随后的昆仑化学、中化蓝天、法恩莱特和珠海赛纬四家企业之间的竞争处于焦灼状态。同时,随着电解液出货量的持续增长,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已经实现批量供货的企业包括江苏华盛、瀚康化工、浙江天硕、荣成青木和苏州华一等,主要生产VC和FEC等较常规添加剂。在有机硅材料方面,随着全球新兴经济体的需求带动和新兴工业应用领域的开发,功能性硅烷市场一直保持相对较快的增长。根据 SAGSI 的预测,未来五年内,传统消费领域如橡胶加工、粘合剂、涂料和塑料加工等的需求仍将构成功能性硅烷消费需求的绝大部分,并保持稳定增长。受新能源行业需求拉动,复合材料领域将以较快速度增长。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该规定;“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5条相关规定,国际贸易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并计算后,国际贸易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33.30%。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7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国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出具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稳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了4,557.418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3.06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28.8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27号《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可转债(债券简称“国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40”)已于2021年8月10日上市交易,并于2022年1月1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570,132,100.00元(5,701,321张,每张面值100元),转股数量为64,060,914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3,987,286,500.00元(39,872,865张,每张面值100元)

  A、张家港国泰星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截至目前,已投资江苏镌极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并持有其10.31%的股权;

  B、常州市武进区国泰金石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截至目前暂未进行投资;

  C、长盛(廊坊)科技有限公司单一项目基金:公司与合作方平安资本积极开展了项目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但由于被投资方股权出让方已与其他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平安资本及公司无法继续推进该项目,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协商后已终止设立本次项目基金。

  3、2022年12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顾春浩先生、金志江先生以及张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蔡建民先生、陈百俭先生、孙涛先生、雷敬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该议案经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照巨潮资讯网(http;//《江苏国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国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2022年12月,第八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唐朱发先生、潘宇龙先生、曹春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时,公司召开职工大会,一致同意选举张艳女士、徐晓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日止。详细内容请参照巨潮资讯网(http;//《江苏国泰:职工大会决议公告》、《江苏国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启动了分拆下属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工作。2022年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2022年6月17日,瑞泰新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瑞泰新材”,证券代码为“301238”。截至目前,公司直接持有瑞泰新材 50,000 万股股份,占瑞泰新材总股本的 68.18%,且下属控股企业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瑞泰新材2,000万股股份,占瑞泰新材总股本的2.73%;公司是瑞泰新材的控股股东,对其具有控制权,合并其财务报表。瑞泰新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6、华荣化工、超威新材及宁德华荣均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具体执行层面,上述企业采取了如下具体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措施:1)对新进员工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包括:反“三违”教育、消防应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治安反恐等,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2)设立门禁管理系统,严格控制生产区域人员的进出,逐一对危化品车辆进行排查等;3)特殊作业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审批;对未经审批进行特殊作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一旦造成事故赔偿全部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4)消防设施按区域属地管理负责制,负责对设施的保养和维护,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形成良好的安全监督机制;5)仓储人员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管理制度;6)通过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学习网络更新安全课程,开展消防应急技能比武、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活动增强员工安全生产及环保合规意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金志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蔡建民先生、陈百俭先生、孙涛先生、雷敬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告。

  3、审议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告。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1,724,494,670.02元,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236,896,471.4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6,896,471.4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3,689,647.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0,107,108.97元,减去2022年分配399,187,888.5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4,126,044.77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国泰转债”转股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故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时,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在拟定方案时已充分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投资者的回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对生产经营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真审核上述事项的有关文件后,对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表示认可,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我们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公正、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顾春浩先生、张健先生回避。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我们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江苏国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审查,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目的是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中信证券对江苏国泰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下午3:00。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江苏国泰: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国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江苏国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江苏国泰: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2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中小投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合规法务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四名,实际参加监事四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1,724,494,670.02元,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236,896,471.4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6,896,471.4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3,689,647.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0,107,108.97元,减去2022年分配399,187,888.5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4,126,044.77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国泰转债”转股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故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时,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1)公司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江苏国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会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同意补选黄卫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其他4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本公司监事会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江苏国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黄卫东先生:1977年3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副经理,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信贷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国泰缅甸服装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务中心主任,国泰缅甸服装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卫东先生现兼任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黄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卫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黄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故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现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或“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7,309,319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17年1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207,309,319股,发行价格为13.52元/股,共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2,802,821,992.88元,扣除承销费、顾问费人民币62,042,329.89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验资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740,629,662.99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56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承销费等费用后)已于2017年1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36,908.45万元。其中,增资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80,000.00万元;收购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诚进出口有限公司2.2666%股权282.20万元;缅甸服装产业基地项目14,007.50万元;波兰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4,075.87万元;国泰缅甸产业园项目16,268.00万元;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2,468.01万元;国泰创新设计中心项目87,915.6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1,891.20万元。

  1、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1月11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用募集资金在波兰实施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原“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部分变更为“波兰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各出资50在波兰共和国投资设立子公司“国泰华荣(波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波兰公司”),由波兰公司在波兰实施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0.00万元,其中瑞泰新材以募集资金出资15,000.00万元,华荣化工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0.00万元,双方按项目进度分期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波兰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075.87万元。

  2、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9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国泰缅甸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71,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16,800.00万元以1元/股出资额的价格增资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再由紫金科技将该16,800.00万元以1元/股出资额的价格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技术”),然后由海外技术将该16,800.00万元在缅甸设立全资项目公司实施国泰缅甸产业园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泰缅甸产业园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800.00万元。

  3、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11月18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变更“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54,20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8,520.00万元实施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实施方式为将募集资金8,520.00万元以1元/股出资额的价格增资紫金科技,由紫金科技将该8,520.00万元以1元/股出资额的价格增资海外技术,再由海外技术将该8,520.00万元以1元/股出资额的价格增资项目公司,然后由项目公司实施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560.36万元。

  4、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7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尚未确认投向的部分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和国泰中非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99,000.00万元,合计126,000.00万元,以1元/股出资额的价格增资紫金科技,再由紫金科技将该126,000.00万元以1元/股出资额的价格增资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漫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漫越国际”)实施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泰创新设计中心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96,156.88万元。

  5、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间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购买了12,702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1873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漫越国际向交通银行上海江桥支行购买了5,500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4天(黄金挂钩看涨)、16,500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黄金挂钩看涨)、6,500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2天(挂钩黄金看涨);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科技向中信银行南京城南支行购买了31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2288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外技术向交通银行张家港分行购买了3,000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挂钩汇率看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9,695,309.78元(包含银行利息),其中:紫金科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专户余额为2,582.6元;海外技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城北支行专户余额为42,691,231.93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在农业银行后塍支行专户余额为570,139.54元;漫越国际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桥支行专户余额为16,431,355.71元。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865.5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6,774.0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59,695,309.78元(包含银行利息),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6,012.00万元,其中通知存款1,50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号”《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45,574,18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86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777号”文同意,公司4,557,418,600元可转债于2021年8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40”。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3.06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2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27号)对此予以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多方监管协议。

  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2,465.69万元。其中,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越南万泰国际有限公司纱线万元;集团数据中心建设项目837.54万元;归还银行贷款4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67.79万元。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与额度有效期一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交通银行张家港人民路支行购买了157,000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05天(挂钩汇率看涨)、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购买了132,7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2565期以及20,7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3048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购买了7,8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0,424,242.58元(包含银行利息),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专户余额为265,615,078.42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专户余额1,258,452.42元;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专户余额111,871,882.62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专户余额678,688.10元;海外技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城北分行专户余额为1,000,141.02元。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30,278.9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112,744.6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380,424,242.58元(包含银行利息),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18,2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城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日及2021年3月31日注销完毕,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7年2月,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